南岳区汽车报废厂浅谈机动车报废,首先在车主选择车辆报废的时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南岳区汽车报废厂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南岳区汽车报废厂提醒:《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